根據(jù)《嘉興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(guī)定》(嘉院教字〔2017〕6號)中第五十一,、第五十三、第五十四條的規(guī)定,,經(jīng)2021年嘉興學院第27次校長辦公會議審定,,決定對以下5位同學作退學處理。
序號 |
學院 |
班級 |
學號 |
姓名 |
性別 |
退學原因 |
1 |
商學院 |
營銷172 |
201652135212 |
李露 |
女 |
休學期滿未按時辦理復學手續(xù) |
2 |
商學院 |
人力192 |
201852115239 |
張旭凱 |
男 |
不合格課程總學分達24學分,,可申請留級試讀但未在規(guī)定時限內(nèi)提交申請 |
3 |
生物與化學工程學院 |
環(huán)境072 |
200738905228 |
鄭曉亮 |
男 |
休學期滿未按時辦理復學手續(xù) |
4 |
平湖師范學院 (應用技術學院) |
電腦藝術設計143 |
201446986334 |
李易臻 |
男 |
休學期滿未按時辦理復學手續(xù) |
5 |
平湖師范學院 (應用技術學院) |
電腦藝術設計121 |
201246986104 |
黃婷姍 |
女 |
休學期滿未按時辦理復學手續(xù) |
特此公告,。公告時間自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止。
嘉興學院教務處
2021年12月28日